12月19日,祁阳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业村局等多个部门,在湘江水域祁阳段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非法捕捞对水生资源造成的损害。

活动现场,参与人员将数千尾检验合格的鱼苗有序投放至湘江河。本次放流所用鱼苗,全部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自愿缴纳的淡水产品生态环保补偿款购买。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推动下,让非法捕捞行为人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完成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近年来,祁阳市人民法院坚持"刑事惩戒+生态补偿"的办案理念,依法审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并与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筑牢水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彰显了守护绿水青山的力度与决心。
责编:周柯兵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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